尝一口乌米饭、喝一杯山哈酒、跳一段畲乡舞……这才是“三月三”的正确打开方式,可有些人却想用一张假币浑水摸鱼,警察蜀黍这就不能容忍了!
2018年4月18日早,鹤溪派出所接处警大厅来了3个卖蔬菜的老人报案称,他们在福乐多超市后门卖菜时都收到了假币。
鹤溪派出所民警迅速开展视频侦查,锁定了使用假币的违法嫌疑人乘坐的车辆,追踪车辆,于4月18日10时许将涉嫌使用假币的3名违法嫌疑人抓获!
经调查,违法嫌疑人周某某携带了30多张假币,打算趁着三月三人多的情况下使用。没想到,刚用出去4张,就被民警抓住了。目前违法嫌疑人被治安拘留,案件进一步调查之中。
小编不经要给“火眼金睛”的警察蜀黍们点赞!制造假币与故意使用假币严重影响人民的生活,坑害无辜群众!天理难容!特别是诓骗那些善良的老年人!央视新闻官微转发过一条谴责使用假币欺骗老人的骗子,曾有老人被活活气死!
相关法律
输12 《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四十三条 购买伪造、变造的人民币或者明知是伪造、变造的人民币而持有、使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一万元以下罚款。
《刑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防范假币犯罪安全提示 从近年来公安机关破获的案件情况看,不法分子主要通过以下方式,利用假币牟利:
一、“找零”
不法分子以大面额假币购买小额物品的方式,骗取“找零”的真币。
二、购物
不法分子多在傍晚或夜间光线昏暗时,直接使用假币在小商店、小摊点、农贸市场等地购买商品;或到农村集市、农牧山区等地购买农牧产品。
三、“调包”
不法商贩乘顾客不备,用假币调换顾客支付的真币,然后谎称面额大“找不开”或钞票有问题,将假币退还顾客,请顾客重新支付。
四、购买高档商品并“调包”
多名不法分子配合,先用真币付款,购买大量名烟名酒等高档商品,麻痹受害人;然后找借口(如怀疑烟酒质量)退钱;最后装作“回心转意”,再次提出购买。
五、“色诱调包”
有地方称“仙人跳”,即利用女性勾引男性受害人从事色情活动,分散其注意力,然后由其他不法分子用假币调换受害人衣物中的真币。
六、“丢包”诈骗
不法分子先将假币掉落在诈骗对象旁,佯装不知离开现场,然后有同伙出现,捡起地上假币,拉住诈骗对象到僻静处“分钱”。
七、“花边假币”诈骗
用少量真币冒充所谓“高仿真假币”样品,蛊惑受害人购买;在正式交易时,将大批裁剪好的花边纸(或花边冥币)捆扎,上下两面用真币或者高质量假币包装。
八、使用假币进行非法活动
不法分子在从事赌博、非法烟草买卖、毒品等违法犯罪活动时,用假币结算,“黑吃黑”。
◐来源:景宁公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