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下列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之规定,现公布不履行义务人员信息:
01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被执行人郑旭日,男,1971年11月26日出生,住景宁畲族自治县大均乡泉坑村泉岱。 郑旭日应偿还吴某24.1万余元,云和县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被执行人郑旭日仍未全部履行。
02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被执行人林惠琴,女,1968年10月9日出生,住云和县白洋墩村。 林惠琴应偿还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和县支行20.26万余元,云和县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被执行人林惠琴仍未履行。
03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被执行人胡克兴,男,1967年10月22日出生,住景宁畲族自治县红星街道正达阳光城。 胡克兴应偿还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云和小微企业专营支行17.38万余元,云和县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被执行人胡克兴仍未全部履行。
04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被执行人罗林宗,男,1962年7月2日出生,住云和县白龙山街道瓦窑村。 罗林宗应偿还陈某等人85.34万余元,云和县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被执行人罗林宗仍未全部履行。
05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被执行人夏华军,男,1968年1月23日出生,住浙江省象山县西周镇文岙村。 夏华军应偿还余某等人686.89万余元,云和县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被执行人夏华军仍未全部履行。
以上信息提取于2020年11月2日 欢迎广大群众提供执行线索 举报电话:0578-6838110 邮寄地址:青田县鹤城街道临江东路166号 青田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收
素材来源: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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