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某某
“我母亲去世了,她名下的淘宝店怎么过户给我?”
徐某某
“虚拟物品能过户吗?”
徐某某
“支付宝、微信里有余额,人过世了想提取,怎么办?”
我们已处在“互联网+”时代,几乎人人都有支付宝、微信、QQ、财付通、虚拟货币等虚拟财产。遗产继承虽说是小概率事件,真遇事儿了该怎么办?还是值得捋一捋的。
案例回顾:现实生活中,这样的事例就在我们身边。
徐某在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的淘宝网上注册有淘宝店铺,开店之初为了方便就以徐某的信息进行的注册登记,但实际经营人却是其儿子徐某某。徐某于2020年因突发疾病死亡,儿子徐某某欲将该店铺过户到自己名下继续运营,但申请过户时却被淘宝方面告知:淘宝店原认证人如果过世,子女需要办理店铺更名手续,要提供被继承人死亡证明、户口簿、派出所关系证明及公证书等资料。于是徐某某与家人协商一致,来到浙江省景宁畲族自治县公证处申请办理淘宝店铺继承的公证事宜。 公证员审查了当事人的死亡事实、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出具的证明等,鉴于淘宝网店不像房屋一样有书面的权属凭证,公证员在办理公证时,先通过账号密码登录网店,验证了当事人的身份证信息、手机号、支付宝账号等,并现场对该网店进行了权属核查,证实该店铺认证人确实为徐某某的母亲。同时为了确保 ,公证员又通过电话咨询淘宝官方客服,确定办理的公证事项为放弃继承权声明。 最终,公证员通过出具声明公证的方式来处理, 办理一个用于继承的亲属关系公证,然后杨先生母亲及妹妹等其他所有合法继承人则以声明的形式放弃了淘宝店铺的相关权益。
▷公证:
本案涉及淘宝网上淘宝店铺的继承。按照新颁布的《民法典》规定,国家保护网络虚拟财产,淘宝店铺经营权属于网络虚拟财产,应当予以保护,并可以依法继承。经营人在淘宝店铺上的经营权,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无夫妻财产约定,按照婚姻法的规定该经营权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当经营人死亡后,该经营权属于其本人所有的部分应当属于其个人遗产,自然可以继承。淘宝店铺虽然虚拟,但公证作用实实在在,经营人死亡后,其继承人通过办理继承公证,淘宝店铺经营权就可以顺利办理过户了。 公证员了解情况后,立即致电淘宝官方客服,为了咨询留痕,又通过登陆公证员淘宝个人账号,与淘宝官方客服进行聊天,并下载截图留存公证档案。
淘宝说法
普法小插曲
《民法典》124条:自然人依法享有继承权。自然人合法的私有财产,可以依法继承。 《民法典》第127条:“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民法典》第1122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来源:畲乡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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