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网络直播营销违法行为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景宁县市场监管局迅速部署,快速出击,查处一起网络直播销售食品的违法案件,将依法对其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虚假交易的违法行为作出50万元行政处罚,有力震慑网络直播营销违法行为,推进网络直播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案情介绍
5月16日,景宁县市场监管局接到群众举报,称位于红星街道金都小区内有无证生产经营食品行为。我局迅速抽调精干执法力量联合公安部门开展线索核查。经调查,个体户温某在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将从他人处购进的进口预包装火腿分割、切片、包装,在抖音平台以直播演示、视频介绍的方式进行销售。为了营造销售火爆的假象,温某伙同他人进行虚假交易,虚构销售状况,累计虚构交易金额80余万元。截至案发,温某已分装火腿185支,违法经营额达17.89万元。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对当事人未经许可生产经营食品的违法行为处罚没款30.54万元,对虚构销售状况的违法行为处罚款20万元。
下步,我局将继续加大对辖区内直播营销平台、直播间运营机构、直播营销服务机构等网络直播营销排查整治力度,督促自查自纠、制定整改措施、完善相关制度,引导合法合规经营。同时,紧扣网络直播营销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良好网络直播营销秩序。 来源:景宁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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